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一)为全市企业职工、社会自然人、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纠正和查处等相关工作。
(四)开展指导就业,统筹城乡一体化,创业工程实施,失业人员服务等工作。
(五)为人社局信息化项目建设、数据的分析、统计、管理和信息共享提供事务服务。
(六)承担全市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交流等相关工作;人才招聘会的组织、策划、服务工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理服务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无偿职业介绍服务。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应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