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2.项目编码:210100543000
四、办理依据:【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五、受理机构:海城市卫生健康局
六、决定机构:海城市卫生健康局
七、受理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八、申请材料:1.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2. 《辽宁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4. 拟聘用证明
九、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十、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一、审批时限:即办
十二、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三、审批结果:证照
十四、结果送达:邮寄或自取
十五、咨询途径: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海城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C28窗口 咨询电话:0412-3162960
十六、监督和投诉渠道:海城政务服务中心督察部 监督投诉电话:0412-3163306
十七、办公地址和时间: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海城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C28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午间延时服务)
十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海城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C28窗口 网上查询:鞍山政务服务网 查询电话:0412-3162960
十九、网上办理地址: http://spj.an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