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城市深入推进2018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项目资金拨付内容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执行。
监督部门: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海城市财政局
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 0412-3226104
市财政局 0412-3221835
耿庄镇人民政府0 412-3582511
电子邮箱:hcnycyh@163.com
附件:海城市深入推进2018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项目验收公示表2020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