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城市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确定的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实施主体为海城宏星南果梨专业合作社、海城市鑫圣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海城市兴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公示期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执行。
监督部门: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海城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 0412-3226104 市财政局 0412-3221835
电子邮箱: hcnycyh@163.com
二O二O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