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
    时间:2020-10-24 20:19来源:作者: 点击:


    2020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0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并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10月28日上午6:30;集合地点: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市站前街桥北委2号);联系电话:13842235879;预备体检费用500元(现金)。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真实填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附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日前,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体温大于等于37.3℃或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诊。体检前14天内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提供近7日内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方可参加体检。

    3、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体检前①接受体温测量,②扫健康码或提供近期电子行程证明,③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方可进入启动体检流程。

    4、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体检工作结束后,请考生继续关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公告。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1:2020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咨询电话: 0412-3605815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