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民政府文件
海政发〔2020〕8号
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街道办事处名称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街道改革的部署要求,规范我市行政区划名称,经市政府2020年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兴海、海州、响堂、东四、温泉等5个管理区名称进行规范,从即日起全部恢复街道办事处名称。(《关于将兴海等三个街道办事处更名为管理区的通知》海政发〔1992〕93号文件废止。)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涉及到的单位要对公章、牌匾等及时进行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