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验收合格的海城市马风镇2019年产业强镇示范项目资金拨付内容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执行。
监督部门: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海城市财政局
海城市马风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 0412-3226104
市财政局 0412-3221835
马风镇人民政府0412-3264006
电子邮箱: hcnycyh@163.com
附件:海城市马风镇2019年产业强镇示范项目公示表
二O二一年三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