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核公告(一)
    时间:2021-04-09 16:41来源:作者: 点击:

    根据《2021年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共海城市委海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第一批共有151名考生(不含未毕业的应届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人档案材料

    考生务必于20214月18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一楼职业指导室)。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务必于20214月18日前,将上述两项证明材料上报到海城市人社局515室。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人社局515室。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未经审核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未毕业的应届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上报材料。

    咨询电话:0412-3605815

     

    附件:2021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核人员名单(一)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