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城市承担农业部的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科办〔2021〕9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和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辽农财〔2021〕151号)附件15的通知要求,建设现代农业、畜牧、水产科技示范基地,基地采取自建、租用、合作方式,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畜牧、水产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根据遴选上报情况,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组织了农业系统专家组,分别对上报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种植业(含农机)
1、海城市园艺科学研究所
2、海城市闯胜南果梨专业合作社
3、海城市鑫瑞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4、海城市温香镇林源水稻种植家庭农场
5、海城市默默农业科技家庭农场
6、海城市海清湾家庭农场
7、海城市佳鑫乐农水稻种植家庭农场
8、海城市云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9、海城市鼎胜林业有限公司
二、畜牧业
1、海城市圣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2、海城市玉琳饲养场
三、水产业
1、海城市源达水产有限公司
2、海城市汇丰淡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徐 盾
联系电话:0412-3380026
如对以上公示单位或企业存在异议,可以自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提出意见或建议。
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