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海城市牌楼镇镁矿矿区,投资5963.76万元,新建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设计库容为100.5万m3,服务年限30年,填埋库区占地面积约10.22公顷。分期建设:1期22万立,可填埋7年;2期31万立,可填埋10年;3期39.59万立,可填埋13年。覆土所占库容为5.9万立,封场以及防渗所占库容为2.01万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公告如下信息。
(一)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uL-uFAphyUIQrUfIMqO9w
提取码:ql9r
公众也可以到建设单位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区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相关职能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的形式将意见告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鞍山市海城市卫士南路19号
联 系 人:王征 322299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