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政办发〔2022〕6号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已废止)
此文已废止(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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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