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时间:2022-08-11 13:41来源:财政局作者: 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跨市的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完成市采购及工程建设类招投标现场监管工作。负责对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发布及监督。负责市政府采购类及工程建设类评标专家的抽取及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海城市经济技术和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技术方案。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市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货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慨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五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ー)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媒层气和爆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全市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我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我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监测市内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

    (十九)拟订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ー)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十ニ)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四)牽头建立统一的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二十五)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六)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八)牵头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三+)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一)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三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四)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工作。

    (三十五)负责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管理相关自然科学基金,负责资助计划、项目设置和评审、立项、监督等组织实施工作。

    (三十大)承担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十七)负责墙体材料的使用和节能情况等的监督检查。

    (三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59.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44.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4.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69%。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10.0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4.48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15.98万元,降低95.6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造成经费相应减少造成;二是项目支出大部分已支付造成。

    (二)支出总计859.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8.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9.8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8万元。

    2.项目支出431.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0.19%。主要包括十四五“规划编制费、能源替代方案编制费、散煤替代炉具费、新材基金返还、协作办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82.62万元,降低35.9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造成经费相应减少造成。;二是项目支出大部分已支付造成。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4.5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在2021年都支付完;二是财政收回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05万元,项目支出431.2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7.13万元,降低37.0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造成经费相应减少造成。;二是项目支出大部分已支付造成。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2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17万元,占78.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8万元, 占6.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6.03万元, 占1.87%;农林水支出60万元, 占6.98%;住房保障支出25.21万元, 占2.9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48万元, 占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91万元, 占2.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1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76.17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经费增加十四五”规划编制费、能源替代方案编制费、散煤替代炉具费等专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17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运行328.32万元,主要是行政、经费等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41.9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办公业务费、房屋修缮、车辆等支出;战略规划与实施5.94万元,主要“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76万元,主要是退休抚恤金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72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3.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6.03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6.03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4. 农林水支出60万元。主要是千亿斤粮食专项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25.2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5.2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48万元。

    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91万元。主要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物资采购。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结算。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等原因。比上年减少(增加)3.48万元,下降49.01%,主要是依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及运行维护费未结算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8万元,比上年减少22.82万元,降低39.08%,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提倡建立节约型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常态化、压减各项资金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部分经费未结算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351.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9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51.5万元,自评平均分89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发改局办公设备购置”“ 储备粮费用补贴” “地方储备粮利息贴息”“ 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贴息新挂账贷款利息”“ 2020年度海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奖励资金”等5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51.5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发改局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预算的5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储备粮费用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地方储备粮利息贴息”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贴息新挂账贷款利息”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万元,执行数为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预算的5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2020年度海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奖励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预算的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