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海城市九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城区养宠物管理的建议》第35号议案的答复
    时间:2022-08-25 09:02来源:作者: 点击:


    王乐、张友两位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养宠物管理的建议》(二合一议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规范管理城区养犬的建议

    王乐代表提出四项建议:一是严格养犬登记管理,依法办理养犬登记手续,规范养犬行为,明确养犬人必须承担的义务,每一只犬必须带颈环,载明狗的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二是对未经批注擅自养犬、不牵狗绳、狗便不及时清理的提高处罚标准,明确遛狗时间。三是相关部门每年集中开展1-2次文明养犬宣传和集中整治,利用手机短信、物业小区微信群、QQ群、小区宣传栏大力宣传养犬管理办法,使广大市民人人知晓相关法规,自觉文明养犬。四是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严禁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防止犬只扰民,保护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我们采纳您的建议,并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依托广场、公园等居民文化娱乐场地,采取宣传单发放、集中宣讲、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养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尤其是养犬人树立依法养犬、依规管犬的意识。发挥小区保安作用,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注重发挥微博、抖音、头条等网络自媒体作用,加大宣传的覆盖面。二是按照《鞍山市养犬管理办法》,重点管理区域内携犬出户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严格执行重点管理区内禁养大型犬、烈性犬规定,做到发现一只处理一只,坚决执行强制收容措施,全力收缴流浪犬。同时,加大对遛狗不拴狗绳、不戴嘴套、狗绳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养犬扰民等日常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三是关于犬只注射疫苗一事已由农业农村局下发有关通告,海城市公安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办理犬证和悬挂颈环等相关事项。

    二、关于加强城区养宠物管理的建议

    张友代表提出三项建议 :一是进行宣传,要求居民做到文明养狗。二是加强管理,违者应受到一定惩罚。三是进行挂牌、编号做到有案可查。我们采纳您的建议。

    自2019年开始,每年集中开展1至2次专项整治行动,依托专项整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养犬;认真核查受理涉犬举报线索,有效解决养犬扰民、伤人等问题;严厉查处携犬出户不牵领、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等违规行为,加大犬只强制收容工作力度。

    养犬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来看,靠公安部门一己之力是不能够彻底解决的。我们要从加强综合建设,促进城市文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多部门协同配合,开展调查研究,并结合海城地区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突出该项工作的社会综合效益。也希望王乐、张友两位人大代表继续关注这项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意见建议。

     

    海城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