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民政府文件
海政发〔2022〕4号
​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城市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海城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城市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海城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海城市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海城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增长0.55%以上。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9%以上。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2%以上。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领导:王丽敏、刘  哲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各主要经济指标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坚定不移优环境,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一)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出实招

8.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专项行动,出台行政权力下放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应放尽放、应收尽收,做实“综合窗口”服务,实现“一窗办多事”,加速推动全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牵头领导:刘  哲、夏  应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0.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建设上下贯通、横向联通、手机打通的数字化办事体系,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再造流程,实施“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0个以上,秒批秒办事项25个以上,只提报一次事项10个以上。推广应用“鞍心办”掌上APP,实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手机一点、说办就办”,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1.承接实施政务服务驿站专项提升行动,启动社区版办事平台,对照“102+N”服务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全岗通”服务模式。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道)

12.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一体化平台审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流程再造,倒逼审批制度改革,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3.优化再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深化“云勘验”“中介服务限时办”等改革,确保审批时限压缩到45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4.深化“标准地”改革,运用好土地制度改革成果,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用地选择。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5.加强法治环境、诚信环境建设,把政务诚信作为“第一诚信”,坚持新官理旧账,完善政策体系,严谨规范招商协议、严密决策程序、严格履约践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兑现政府承诺,打造“法治政府”“诚信政府”。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6.积极贯彻落实鞍山市社会信用条例。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7.坚决打击恶意拖欠企业账款行为。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18.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上再用力

19.对破坏海城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抵制、坚决严惩,擦亮“海城”营商品牌。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0.建立健全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持续推进国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以央地合作模式为引领,加快与鞍钢集团的洽谈对接,有序推进海镁集团混改工作。发挥现有市属企业集团资产和队伍优势,鼓励支持其更好的参与融入市场竞争,提高“造血”功能,实现自我发展。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加强债务防控,实现良性运转。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局)

责任单位:市属有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开发区、镇(街道)

21.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局)

责任单位:市属有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开发区、镇(街道)

22.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破除招投标、投融资等领域隐性壁垒,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当好“店小二”,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让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发展环境中健康成长、充满活力。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尊重企业家和创业者浓厚社会氛围,助力骨干企业不断做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确保全年实现“个转企”310家。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3.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纾困帮扶力度,落实市级领导一线走访、机关干部包保和企业家座谈等制度,滚动更新营商环境问题清单,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严控涉企收费,持续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用能成本。

牵头领导:王丽敏、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4.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让市场主体及时足额享受政策,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5.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26.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全年贷款余额增长5%。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城支行,各开发区、镇(街道)

27.全年新增“小升规”28户、“规升巨”4户、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7户,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户(海城自定目标6个)。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8.强化“四改”项目手续办理,加快推动项目建设速度。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在提升开放合作水平上求突破

29.积极发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辐射作用,招引更多外贸企业入驻海城。提升开放平台功能,举办西柳市场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力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达到5亿美元。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西柳镇、西柳海关监管场所,各开发区、镇(街道)

30.积极争取省商务厅,支持提升市场采购贸易外贸新业态。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西柳镇、西柳海关监管场所,各开发区、镇(街道)

31.加速推进“丝绸之路·西柳之星”境外布点,支持西柳市场在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建立分市场。成立外资项目专班,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吸引更多的外资项目落户。积极打造“互联网+专业市场”的发展模式,培育发展跨境电商产业,确保全年外贸进出口增长10%。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西柳镇、西柳海关监管场所,各开发区、镇(街道)

32.深化开发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实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探索“一区多园”组合发展,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加大对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支持力度,加速实施析木500千伏、梨树220千伏变电工程,探索推进集中煤制气项目,不断完善园区道路、污水等配套设施。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坚定不移抓项目,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高起点谋划项目

33.抢抓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有利契机,精心谋划项目,做好前期工作。

牵头领导:王丽敏、赵  旭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34.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35.围绕主导产业确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清单,重点谋划储备等一批重大项目。

牵头领导:王丽敏、刘  哲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高质量招引项目

3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招商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招商能力,进准瞄准招商目标,建立签约项目效果评价机制,尽快推动重点意向项目签约、落地。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37.树立“招商为要、项目为王、落地为大”理念,紧盯“五大主导产业”,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综合运用专业招商、以商引商、全员招商等手段,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引领型、配套补链型、科技创新型、城市提标型优质项目,确保全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实际到位内资增长47%。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高效率保障项目

38.搭建智慧管理平台,建立重大项目联动推进机制,持续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攻坚行动,全程帮办代办包办,变审批服务为审批任务,在2022年3月份之前,全部完成新开工项目的手续办理,确保实现开春即开工。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39.持续开展停缓建项目攻坚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0.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持续开展土地攻坚、停缓建项目攻坚等专项行动,有效化解现存0.61平方公里批而未供、2宗净地不净、0.8平方公里闲置土地等问题,加快推进剩余的3个停缓建项目、9个闲置厂房、1个闲置楼宇盘活进度,形成“攻坚-资金回笼-再攻坚”的良性循环,让资产变成资源、变成资金,确保全年盘活“三闲一烂”资产30%以上。

牵头领导:刘  哲、汪忠野、赵  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1.全面落实“项目管家”制度,积极发挥项目专班作用,统筹做好实体经济、基础设施、房地产领域项目审批服务工作,重点围绕传统基建、新基建、新能源等领域,做大固投整体规模,加速形成高质量项目群,确保全年谋划千万元以上项目突破95个,开复工千万元以上项目超过170个。

牵头领导:王丽敏、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四、坚定不移强产业,着力做好“三篇大文章”

(一)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42.加快“老字号”改造升级,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加强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支持纺织服装企业提质增效,重点推进海城经济开发区鑫荣工业机器人等一批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3.加快“原字号”深度开发,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33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大菱镁矿产资源整合和产业链提档升级力度,推进矿权重组、企业重组,将有限的产能和能耗指标投入到菱镁精深加工和新材料等领域,抓好辽宁隆承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嘉耐)镁制功能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菱镁矿业权整合。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海城分局等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

44.加快镁建材产业基地建设,支持菱镁精深加工产业,延长菱镁产业链条,提升附加值,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打造世界级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李鹏飞、刘  哲

牵头单位:海城经济开发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5.做大做强钢铁全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本地配套率。坚持与鞍钢差异发展,以精品棒材、线材、管材、钢结构等产品为主攻方向,形成产品优势,确保恒盛铸业烧结机升级改造等项目建成投产。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6.依托腾鳌精细化工产业园,不断完善园区基础配套,推进鞍山七彩化学有机颜料等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周  绕

牵头单位: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

47.加快“新字号”培育壮大,做好海城循环经济产业园谋划推进工作,加速辽宁奥亿达2万吨锂离子电池等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开发区、镇(街道)

48.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实现有效突破。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49.把握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求,倒逼企业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方向转型,推动海城利尔25万吨免烧砖等技改项目建成投产;瞄准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方向,推动三鱼泵业数字化生产车间等项目建设;聚焦能耗趋紧形势,以腾鳌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供热二期项目为试点,带动全域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主动应对环保需要,加快菱镁、钢铁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速紫竹集团超低排放改造、东和集团菱镁碳捕集及余热发电清洁生产项目建设。以“技术升级改造”“数字化改造”“节能改造”“环保改造”为抓手,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开工恒盛铸业烧结机等“四项改造”项目27个。

牵头领导:王丽敏、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各开发区、镇(街道)

50.实施引育壮大行动,加快推进新兴产业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

51.推动亿元以上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西柳市场打造千亿级市场集群。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西柳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2.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以两大专业市场为依托,加快辽宁西柳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建设,支持直播电商、数字消费等发展,推动直播基地提档升级,育管并重构建直播电商产业链,依托西柳网红直播基地,打造特色网红小镇;同时,做好南台国际箱包城盘活,推动流量型经济快速增长。有序实施西柳服装市场、南台箱包市场升级改造,加强专业市场品牌化建设,力争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发挥电商平台作用,建设配套服务中心、分拣中心和镇村电商服务站(服务点),确保电商交易额达到220亿元。依法做好温泉水资源开发管理,切实做优温泉养生、民宿休闲等健康产业。支持批零住餐业发展,结合城市发展现状,着力打造美食、二手车交易等特色街区。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西柳镇、中小镇、南台镇等有关镇(街道)

53.挖掘消费潜力,加快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布局“六进乡村”新型连锁商业模式。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为引领,加速推进镇村服务站建设,全面促进“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以消费升级为契机,实施商场、商业街、夜市、超市、宾馆、饭店提质创新,举办房交会、车展等活动,深挖内需潜力,全面打造“吃穿住行”新增长点。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4.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发展。有序做好房地产开发,确保完成房地产去库存任务。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55.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积极打造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智能工厂、数字车间5个以上。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6.加速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5G基站179个,探索开发“5G+工业互联网”示范场景,尽快启动运行“矿山企业矿产品智慧管理系统”,支持牌楼菱镁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7.加速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市域治理“一网统管”“一屏指挥”,推出“智慧应急”“智慧交通”等数字化场景,促进公共资源高效配置、突发事件高效应对。推动服务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智慧旅游、智慧停车等各领域应用,逐步实施“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工程。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作用,加快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澄好办”APP功能,推进市域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投入使用,构建智慧城市运行体系。

牵头领导:张丹凤、汪忠野、赵  旭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电视广播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党群服务中心、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五、坚定不移优生态,着力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

(一)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58.主动融入省级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借助省科技厅力量,实现科研突破。大力发展“三院经济”,加强与辽宁科技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探索实施一批“团队+项目”的“带土移植”工程。推动创新平台发展,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2个。

牵头领导:罗旭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9.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瞪羚和雏鹰企业各1家。

牵头领导:罗旭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0.深化“揭榜挂帅”模式,以钢铁、菱镁等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大与东北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30项以上,技术合同登记额增长15%。

牵头领导:罗旭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1.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增长18%。

牵头领导:罗旭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2.实施“钢都英才计划”2.0升级版,引育一批创新人才,加强技能型人才培育引进工作,抓住海城特有的菱镁、外贸、服装设计等点位,通过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更加优良的环境,吸引专项人才自由向我市流动,让海城成为创新热土、创造高地、创业乐园。

牵头领导:王  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3.扶持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实际利用好菱镁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探索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创新之中,构建顺畅高效、有支持、有保障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树立创业典型,提供创业支持,力争全年累计孵化企业30家,带动更多本外地人才实现就业。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64.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复检复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销号,坚决防止污染反弹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5.突出抓好钢铁、菱镁、矿山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统筹推进菱镁产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低空面源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6.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秸秆禁烧、露天烧烤及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牵头领导:汪忠野、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7.开展“堵污口、清淤泥、净水质”专项整治,推进全市126个排污口建档立卡、规范管理,推进两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市水务集团,各开发区、镇(街道)

68.落实河长制,建立水体保护与防控机制,开展河道垃圾及“河湖四乱”清理,确保河流国省控断面稳定达标。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各镇(街道)

69.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70.编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启动“碳达峰”行动,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全力实施散煤污染治理,加速做好散煤替代工作,实施2000户以上散煤替代工作,按期完成年度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1.严把新上项目环保准入关,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强化能耗双控管理,实现全市能耗总量不增加、能耗强度下降3%的“双控”目标。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2.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打造“无废城市”。

牵头领导:王丽敏、刘  哲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推进矿山智慧化监管,推深做实林长制,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综合运用菱镁矿业公司集中修复、各采矿企业自主修复等手段,完成矿山生态修复276.09公顷,人工造林2000亩,义务植树120万株,持续涵养好湿地生态。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4.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六、坚定不移兴城市,着力提升功能品质

(一)坚持高标准规划

75.推进鞍海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鞍海“半小时经济圈”。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6.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指导镇一级政府科学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空间保障。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7.在已完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建设海城河南岸。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相关镇(街道)

78.坚持“公交优先”原则,整合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交覆盖率、运行频次和准点率,改善市民出行质量。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坚持高品质建设

79.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80.全面完成近三年开工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2年38995平方米改造项目实现当年开工、当年竣工。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81.深入推进海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和响堂老尖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加速推进、完成牌楼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海城飞灰填埋场和牌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海城经济开发区、响堂街道、牌楼镇

82.加强水电气暖“生命线”维护,新建改造各类管网线213.5公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部分,小区燃气管线3.5公里;户内燃气管线7.5公里;改造供暖管线9.5公里。市水务集团牵头部分,供水管网3公里。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83.启动奥体中心。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电视广播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西柳镇

84.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品质,筹备建设海城河南岸大白桥至中央跨河桥段河滨公园。持续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工程,继续推进双龙山公园建设,完成市政府广场、兴海大街绿植补栽工作和常青路两侧12662平方米道路绿化、1000平方米人行道铺设工程。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85.在海城经济开发区启动建设10万吨规模净水厂,同步全面完成地下水压采任务。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水务集团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相关镇(街道)

86.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87.深化公安系统“联创实验室”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

牵头领导:夏  应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

(三)坚持精细化管理

88.用绣花功夫抓管理,重点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等手段,择优选择,推进城市环卫一体化,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治理。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89.以精细化城市建设为抓手,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补齐市容环境短板,力争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牵头领导:王宗吉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海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90.持续开展城市安全、市容市貌、违法建筑等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科技化、精细化管理。

牵头领导:夏  应、汪忠野、赵  旭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七、坚定不移稳“三农”,着力推进乡村振兴

(一)稳住农业基本盘

91.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2.全面抓好“米袋子”工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10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3.6万亩,确保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39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11亿斤以上。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3.以“三区三园”建设为重点,做大做强优质稻米、畜禽、设施蔬菜、南果梨、食用菌五大主导产业。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4.全面落实“菜篮子”责任,稳定蔬菜产量,推进正羽禽业、昊明禽业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5.在东部地区继续实施南果梨提质增效工程,实施1万亩以上南果梨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建立标准化生产模式,鼓励支持深加工产业发展,释放“中国南果梨第一县”品牌效应。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相关镇(街道)

96.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

牵头领导:王丽敏、刘  哲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7.加快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0家,新增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2个。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98.强化县域产业支撑,支持海城菱镁和服装加工等产业创新发展,推动由“卖原料”向“卖加工品”“卖品牌”“卖服务”转变。

牵头领导:王丽敏、刘  哲、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9.加快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布局“六进乡村”新型连锁商业模式。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00.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危房改造、医疗、教育、生产生活等保障政策,完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帮扶政策、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强化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相联结,确保返贫人口动态清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01.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02.完善村庄规划,绘制乡村建设施工图。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03.持续壮大三星农业、西柳政通扶贫项目,发展光伏发电等扶贫产业,拓展扶贫产业成效。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耿庄镇、西柳镇等相关镇(街道)

104.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促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全部就业。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05.实施清单制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06.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07.放大农村综合改革效应,建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持续抓好农村户厕整改,巩固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成果,建立设备管护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108.在23个农村镇街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县推进工程,建全农村垃圾收集、储存、运输、处理以及污水处理体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牵头领导:王丽敏、赵  旭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09.加强完善农村路、水、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海城市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省级美丽示范村10个,建设维修农村路106.5公里。

牵头领导:王丽敏、赵  旭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10.持续推进太子河海城段等防洪治理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西四镇、牛庄镇、望台镇、腾鳌镇、温香镇、高坨镇

111.建成美丽宜居村18个。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12.巩固提升城乡饮水安全,完成覆盖12万农村人口的40处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维护提升工程。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相关镇(街道)

八、坚定不移惠民生,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113.促进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落实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力争全年新增就业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14.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城乡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继续做好孤残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

牵头领导:王丽敏、刘  哲、高光楠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15.加快推进海西新城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牵头领导:高光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16.深化维权服务,全力维护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刘  哲、高光楠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17.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街道(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1个;引入企业或社会组织,在海州、响堂、西柳启动运营6个社区级居家养老站,全面开展日间照料、生活照料等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实现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

牵头领导:高光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18.做好助残、救孤、济困、优抚工作。

牵头领导:高光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繁荣发展社会事业

119.深化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五育并举”,扎实推进“双减”工作;把握“数字教育”发展机遇,完成初中阶段学校“英语人机对话系统”及“三通两平台”项目建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水平。加大教育公共资源投入,在开发区建成海城市博慧幼儿园,实施三台子九年一贯制学校、海州实验学校、职教中心改扩建工程。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开发区、镇(街道)

120.加速推进市中医院新建门诊病房楼内部改造和设备安装,推动市中心医院1.3万平方米综合病房楼改建。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卫生和健康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海城市中医院、海城中心医院

121.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措施,切实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海返海人员排查处置,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加强院感防范,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122.建成核酸检测方舱,提高全民检测能力。新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健康服务。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相关镇(街道)

123.持续开展梨花节、群众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承办各类体育赛事。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24.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和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推进牛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完成同泽中学人文楼抢救性保护修缮。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牛庄镇等镇(街道)

(三)深化平安海城建设

125.以市域治理改革为牵动,持续开展制度创新,提升治理效能,扎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牵头领导:张丹凤、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党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26.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27.加强金融领域监管,稳妥推进商行、农信社改革,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全面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鼓励扶持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奥亿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28.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129.继续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燃气、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

牵头领导:王丽敏、刘  哲、夏  应、赵  旭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130.畅通12345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31.强化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132.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做好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牵头领导:高光楠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镇(街道)

133.深化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争创全省禁毒示范县,全力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牵头领导:刘兴达、夏  应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34.实施“治重访、化积案”专项攻坚。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九、坚定不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35.坚持过紧日子,将更多财力用到保民生、补短板、促振兴上。坚持开源节流两手并重,全面强化政府财税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做好欠税清缴和零散税征税征缴工作,提高税收征缴率和入库率,依法依规实施加油站税收管控、矿产资源税征收,多渠道做大税收规模,确保财政结构更加合理。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36.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好用好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做好政府专项债项目谋划申报,强化支出制度管理,严禁专项资金窜用,确保专款专用。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37.做好自主化债“建制县”政策争取,筹备发行企业债,同步强化存量资产盘活和债务置换,进一步优化我市债务结构。稳妥有序做好海城河南岸等地块的空间整理,切实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发挥金融局作用,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结构性金融风险底线。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各相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38.完善全程可量化的目标体系、督查体系、考核体系,全面加强实绩管理,增加频次、拉开档次,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牵头领导:杨  野

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39.全面理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40.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4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服务水平。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论业绩,推动政府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42.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打造干部清正、政府廉洁、政治清明的良好生态。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