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开展高质量核酸检测的通知
    时间:2022-11-27 06:56来源:作者: 点击: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社会面感染和传播风险持续增大,为快速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坚决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2022年11月25日《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高质量区域核酸筛查的通知》的基础上,自2022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在全市继续开展三轮高质量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大居民按照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于每日6时至12时,在居住地有序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做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核酸采样后,要立即返回家中,不在外逗留。
    二、在每日(22时左右)全部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各镇(街道)居民要保持限制性流动,各镇(街道)交通岗亮红灯,每日22时左右恢复信号灯以后,广大居民可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出行,出行期间要保持“两点一线”,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于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核酸采样的,要及时到各镇(街道)公布的核酸采样点补采。对拒不配合、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居民小区、村(社区)自我管理,提倡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小区、不出村(社区),在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非本小区、村(社区)的居民非必要不进入,确需进入的人员要严格登记审核,严格查验“小区四件套”(查验行程卡、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扫易鞍码)防控措施,禁止有7天内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
    五、对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及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海人员,均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接受村(社区)的管理,要按规定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向村(社区)报备。居家隔离的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域外非风险地区来(返)海人员一律做到“五天五检”,非必要不外出。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疫情情况,提倡网上办公、居家办公,非必要不外出,有防疫任务和特殊公务需要外出的,要严格执行单位家庭“两点一线”。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企业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关停企业,确保生产稳定。
    七、目前新冠疫情病毒传染性极强,戴口罩仍是预防感染的有效措施。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一定注意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加强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
    八、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防控方案。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广大市民要自觉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守护好我们的城市家园。

    海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