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政办发〔2022〕11号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城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城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城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彻底根治非法小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鞍山市城市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抓手,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彻底根治非法小广告,全面引领城市管理新常态,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城市环境,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海城提供优质的城市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负责、权属负责、主管负责、受益负责原则。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和清理工作;各产权(管理)单位负责对在市政、电力、通信、交通等设施和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上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工作;市场局负责对市行政区域内广告内容、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广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住建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做好有物业小区内各类小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无物业小区由各镇(街道)负责清理;各类产权不明确的建(构)筑物和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由受益人负责清理,无受益人或受益人无法取得联系的由镇(街道)负责清理。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推进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依法落实监管和查处责任,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能力,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打击力度。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在整治非法小广告的过程中,坚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共同推进原则,将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与广告牌匾治理、环境美化、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禁烧”、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一举多赢。

(四)坚持条块结合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整治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明确属地镇(街道)、权属单位的工作责任。

三、整治范围、重点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海城市行政区全域内。

(二)整治重点:各条主次干路、街巷路两侧线杆、灯杆、站牌、桥梁、各类亭棚、建筑物立面、门窗、墙面、其他公用设施上以及居民小区、楼道内非法张贴、刻划、喷涂、散发的小广告(含居民出租出售等条幅)。

(三)整治标准:

1.清理乱涂乱写标准。基底恢复原貌,无残留物或残留痕迹;理石(瓷砖)墙面沟缝干净,无残留物或残留痕迹。

2.清理乱张贴标准。清理彻底,无残留,干净见底;有色张贴物的颜色不能残留在或渗入附着体表面,有胶张贴不能有残留胶,原有胶体残留要清净;基底无损伤,包括明伤、掉漆、明显划痕等。

3.涂刷效果标准。涂刷材料与基底材质、色泽相同或接近;涂刷处无底层显露,与周边基底无异样感,新旧程度与周边基底一致或接近;刷痕自然,无漏刷、无流淌、地面净。

4.日常管理标准。主干路路段内新增的非法小广告要在8小时内清除干净;次干路路段内新增的非法小广告要在12小时内清除干净;街巷路路段、居民小区内新增的非法小广告要在24小时内清除干净。

清除部位地面及周边应整洁、无杂物,清理的小广告等杂物应用垃圾袋装好,投入就近垃圾桶中。

四、实施步骤

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常态长期整治工作,分集中整治阶段和常态化整治阶段两部分,各单位要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4月20日)

在过去整治非法小广告的基础上,按照任务区分,推进“宣传、清理、打击、疏导”四位一体化落实。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郁整治氛围。市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强有力的宣传,使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做好排查摸底,按时清理小广告。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组建专职清理队伍,按照属地负责、权属负责、主管负责、受益负责原则,依法对各自辖区(权属设施)的非法小广告进行全面彻底清除。

3.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依法打击非法小广告。由市执法局、各清理非法小广告责任部门及权属单位负责,对市区内各类非法小广告进行调查取证(含通信号码、内容及影像资料),摸清广告内容涉嫌违法犯罪的源头、窝点,登记照册。公安、市场、卫健、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通过采取单独执法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违法违规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并联合通信部门对非法小广告号码予以停机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布。

4.拓展疏导途径,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融媒体中心,创建新栏目(板块),试行免费、微利播发市民非经营性广告。由市融媒体中心负责依据《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整合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20〕13号)文件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小广告清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效解决市民正常广告需求。

(二)常态化整治阶段(2023年4月21日以后)

1.总结经验,健全机制。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市直部门、电信运营商、铁路等产权单位整治非法小广告情况检查验收,并对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及措施,确保我市城区内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常态化开展全市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提供经验。

2.落实责任,常态化推进。由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常态化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日巡查、周小结、月讲评、季考核常态整治工作机制,由市执法局负责按照任务区分及时督促各责任单位清理反弹非法小广告,联合公安、市场、卫计等职能部门依法打击,并对非法小广告号码予以暂停通信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海城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督查室、执法局、公安局、卫健局、住建局、财政局、司法局、市场局、交通局、民政局、教育局、文旅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铁路部门各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执法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制定海城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推进长效管理,建立承包责任制。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同时,各镇(街道)要组织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商铺建立承包责任制度,层层签订承包责任书,推进非法小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确保责任区内无擅自乱贴乱涂小广告行为。

(三)推进商业化运作,建立有偿服务制度。按照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权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合理规划广告信息平台(电子广告屏)的设置和布局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以方便市民发布正常广告信息。对确实无力清除小广告或自愿以费代除(清)的单位或部门,由各责任单位自行与代清理单位(个人)协定,推进商业化运作,实行有偿服务。

(四)严格清理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非法小广告的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内,对于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不达标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问题较多整改不及时的,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和通报批评,对工作懈怠、玩忽职守的单位或个人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

 

附件:海城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