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公益性岗位人员中选聘就业助理员的通知》(海就组办发〔2022〕2号)文件的规定,宋佳骏等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资格审核,考核合格,拟转聘为社区就业助理员,在海城市各城市社区就业服务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拟聘为就业助理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1月9日17:00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地址:海城市人社局五楼523室
电话:0412-3308578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