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15:00来源:作者: 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编制形成了《海城市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公告栏、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将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高度重视和做好了教师招聘、假期工作安排、教育机构行政审批等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的公开工作,让群众了解教育动态,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保障情况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公开的内容数量有待于增加。2.公开形式和内容更具体、更多样化,还需进一步完善。3.政务公开事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1.全面落实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2.注重舆论宣传,丰富公开形式。要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利用好公示栏、新闻媒体、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确保群众信息畅通。3.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方便群众查询。重点是在规范公开内容上,要对公开的文件、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事项做到及时公开,让群众清晰了然,方便办事,树立教育局良好的政务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