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人社发{2011}35号关于印发《鞍山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件依据。
1、对象范围: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就业登记。
2、申请人权力和义务:申请人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3、申请条件: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
4、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介绍信。
5、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业务窗口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需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
(2)经核实后进行就业登记。
6、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7、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A15、A16窗口。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
9、咨询电话:330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