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首次创业场地补贴人员公示
    时间:2023-03-06 14:31来源:作者: 点击:

    根据鞍人社发[2016]7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和鞍人社发[2022]4号《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在我市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登记日期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按5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创业场地补贴,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及毕业五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首次创业场地补贴,每年1万元--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经海城市财政局、海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现场踏勘,截止到 202336日有2名创业者符合首次创业场地补贴办理条件,现对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336日至2023310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首次创业场地补贴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310日17:00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应,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412-3308578

    附件:首次创业场地补贴公示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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