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自然保护地实际情况,现将《海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在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信箱、现场反映等方式,对该方案进行咨询及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东路与淮河路路口南150米)
邮政编码:114200
联系人:宋玉辉 联系电话:15504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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