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244号)要求并结合《海城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于2月16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并下发遴选文件,对水稻微生物菌剂示范推广地点实施遴选。遴选结果为海城市西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面积5万亩。
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4 月 28日---2023年 5月 4 日
公示监督电话 :0412-3380500
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2023 年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