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16 14:11来源: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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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定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定全市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海城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3.海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海城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429.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079.7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1.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5.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1339.4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8.03%。主要是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及无偿献血服务中心等的事业收入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其他收入10.2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4%。主要是公益性岗位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8.上年结转和结余58.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79%。主要是其他收入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648.97万元,降低43.1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本年的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未支付。

    (二)支出总计7486.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91.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1.9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7.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45万元。

    2.项目支出3595.0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02%。主要包括农村奖特扶一卡通、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一卡通、基本公共卫生专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费一卡通专项、抗疫特别国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163.53万元,降低45.1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本年的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未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7万元。

    主要是其他收入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7.08万元,增长96.99%,主要原因:一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7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5.36万元,项目支出3594.4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24.84万元,降低50.5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本年的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未支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5.9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5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07万元,占5.27%;卫生健康支出5572.4万元,占92.0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64.42万元,占2.7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05万元,主要是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3%,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0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0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5572.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86.2万元,主要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工资、行政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动缩减经费。

    (2)机关服务12.08万元,主要是海城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海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动缩减经费。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879.43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局机关宣传品印刷、执法检查、爱国卫生物资采购、海城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和海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资福利支出等事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充以前年度老年乡医补助,疾控人员增加。

    (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90万元,主要是其他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项目。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13.86元,主要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原因。

    (6)卫生监督机构414.88万元,主要是卫生监督中心事业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原因。

    (7) 采供血机构75.34万元,主要是无偿献血办公室工资、事业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8.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资金未及时拨付。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1.33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局机关等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业务科室代编。

    (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33万元,主要是补充卫生健康局机关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海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本性支出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业务科室代编。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398.31万元,主要是疫情物资及疫情防控专用设备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原因。

    (11)计划生育服务0.1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局机关农村奖特扶一卡通、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一卡通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科目走到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44.58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一卡通等项目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

    (13)行政单位医疗213.56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局机关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二等乙项目新增,年初未在本单位家做预算。

    (14)事业单位医疗102.4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事业单位(医院除外)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85万元占100%。

    1.其他抗疫相关23.85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抗疫相关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85万元,主要是疫情物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原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7.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43.15%,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车辆费用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无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43.1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车辆费用增多。比上年增加24.74万元,增长47.07%,主要是疫情原因车辆费用增多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3万元,主要用于保险、维修、汽油款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7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24.07万元,增长214.99XX%,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75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6.6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一般公务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室去送文件,业务科室下乡指导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853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53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57.1分。

    组织对4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53.5.24万元,自评平均分57.1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计划生育奖扶”“计划生育特扶”“计划生育中心户长”“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农村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应急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劳务派遣费”“特殊家庭护理保险”“其他医疗保障”等1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53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53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工作量有效完成,资金到位率有待提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计划生育奖扶”“计划生育特扶”“计划生育中心户长”“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农村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应急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劳务派遣费”“特殊家庭护理保险”“其他医疗保障”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计划生育奖扶”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08.29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为50000人,实际完成48000;二是奖扶人数目标完成率为100%,实际完成100%;三是奖励和扶助资金及时到位率为百分之百,实际完成万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量已完成,资金2023年1月已支付,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到位后应及时拨付,本级配套及时完成,确保年度内资金发放到位。

    (2)“计划生育特扶”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77.52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数2710人,实际完成2714;二是资金足额发放率100%,实际完成100%;三是奖励和扶助资金及时到位率为百分之百,实际完成万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量已完成,资金2023年1月已支付,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到位后应及时拨付,本级配套及时完成,确保年度内资金发放到位。

    (3)“计划生育中心户长”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奖扶人数目标完成率为100%,实际完成100%;二是奖励和扶助资金及时到位率为百分之百,实际完成万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量已完成,资金2023年1月已支付,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到位后应及时拨付,本级配套及时完成,确保年度内资金发放到位。

    (4)“老年乡村医生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10万元,执行数为485.82万元,完成预算的37.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为100%,实际完成100%;二是乡村医生收入足额发放率100%,实际完成100%;三是奖励和扶助资金及时到位率为百分之百,实际完成万37.09%。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量已完成,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补助资金到位后应及时拨付,本级配套及时完成,确保年度内资金发放到位。

    (5)“农村0-18周岁父母奖励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4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为36500人,实际完成34431人;二是奖扶人数目标完成率为100%,实际完成100%;三是奖励和扶助资金及时到位率为百分之百,实际完成万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量已完成,资金2023年1月已支付,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本及资金级时拨付,确保年度内资金发放到位。

    (6)“应急管理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疫情期间购买应急物资;二是保障疫情期间正常运转。

    (7)“劳务派遣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3万元,执行数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付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经费。

    (8)“其他医疗保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1.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72万元,执行数为52.13万元,完成预算的74.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婚检完成998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婚检人员减少,导致没有完成目标人数;二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未拨付资金,婚前检查项目补助未发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宣传新婚保健优生优育;二是经费保障,财政及时拨付资金。

    (9)“特殊家庭护理保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完成2684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部给予办理住院护理保险。下一步改进措施:总结2021年不足,并加大宣传力度。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部分   附件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卫生健康局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卫生健康局整体绩效自评表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报送保密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