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时间:2023-08-16 14:14来源: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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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的监督、指导和签证工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工人等级考试考评的具体审批及工资统发工作,中小学教师提高退休费待遇和工龄确认的审批。

    (二)负责全市职称改革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转聘及年度考核工作。

    (三)负责企业职工及个体自然人退休审批和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审批企业离休干部相关待遇。

    (四)负责办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合同备案,负责特殊工时审批和《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确认和异地调转工作。负责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核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内部控制监督、核查工作。

    (五)负责核发职业介绍机构许可证;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许可;负责全市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

    (六)负责督促、指导人社事务中心开展全市的人才引进与交流工作及外国专家、人才、智力的引进工作和人才市场的建立、运行、完善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督促、指导人社事务中心开展全市就业管理、创业促就业、失业人员管理及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用工管理等工作;各类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并引导、推荐双向选择就业,办理就业手续;对全市求职者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为缺工企业提供劳动力。

    (八)负责督促、指导人社事务中心开展对全市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及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审核、审批以及退休金发放和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十)负责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和费用支付及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

    (十一)负责督促、指导人社事务中心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审批和待遇调整工作。

    (十二)负责督促、指导人社事务中心开展参保职工记清、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工作。

    (十三)负责督促、指导人社事务中心开展对全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用工登记、招聘职工(使用童工)、劳动时间、劳动报酬、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职业技能开发、劳务合作等职业介绍和劳动用工行为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四)负责督促、指导人社事务中心开展处理全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各类劳动争议工作。

    (十五)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965.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65.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4.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899.77万元,降低49%,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就业助理员工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补助等业务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1965.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02.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7万元。

    2.项目支出1562.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主要包括困难人员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及保险、劳务派遣费、楼内零星改造、考试考务经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档案馆购置办公设备及装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办公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899.77万元,降低49%,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就业助理员工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补助等业务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本年无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44万元,项目支出1562.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99.77万元,降低49%,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就业助理员工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补助等业务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4.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5万元,占0.04%;国防支出3.6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37万元,占97.57%;卫生健康支出15.58万元,占0.81%;住房保障支出26.66万元,占1.3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5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0.75万元,主要是信访人员接访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的预算项目。

    2. 国防支出3.6万元,具体包括: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3.6万元,主要是武装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的预算项目。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3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务(款)行政运行(项)316.38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数量增加;工资上调及保险基数上调等原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172.71万元,主要是临时人员工资、事业编考试考务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临时人员数量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67.48万元,主要是办公楼维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的预算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3万元,主要是机关退休人员个人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的预算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79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增加,以及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上调等原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

    贴(项)752.31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的预算项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

    补贴(项)502.24万元,主要是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只包含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决算时包含全市各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

    助支出(项)19.53万元,主要是首次创业补贴及众创空间日常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47.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资金未拨付。

        4.卫生健康支出15.58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15.58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缴纳医疗 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增加,以及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上调等原因。

        5.住房保障支出26.6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66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增加,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上调等原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4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4万元,具体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50.04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的预算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法院裁决,使用以前年度指标偿还以前年度车辆维修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年无此项支出。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本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此项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本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法院裁决,使用以前年度指标偿还以前年度车辆维修费用。比上年增加4.98万元,增长92%,主要是经法院裁决,使用以前年度指标偿还以前年度车辆维修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及检车费用、经法院裁决,使用以前年度指标偿还以前年度车辆维修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8.86万元,降低15.4%,主要原因是节约资金,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5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1.35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12.7万元,自评平均分79.4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劳务派遣费”、“考试考务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创业补贴”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创业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65万元,执行数为16.03万元,完成预算的12.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实际发生基本完成本年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

    部分   附件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整体绩效自评表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政府信息报送保密审查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