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征求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海城市望台镇望台初级中学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主要指标: 地块用地面积为22963平方米。该项目包括建筑物3个及地下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为61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023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建筑面积4133平方米,食堂、宿舍楼建筑面积为1810平方米,泵房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1平方米。
公众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实名方式(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告期限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发送至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并注明联系电话及具体地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力。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鞍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请提交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8日
公示网站: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aicheng.gov.cn)
意见建议征集途径:
1.邮寄地址:海城市经济开发区淮河路20号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南楼)403室
2.邮箱地址:hc3201280@126.com
3.联系电话:0412-3220200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