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0:26来源:审计局作者: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海城市《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公开〔2024〕1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海城市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通过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LED大屏幕以及向上级审计机关和纪委监委报送审计公告等方式主动阐释审计工作。一是主动公开审计情况,通过LED大屏幕公开年度审计计划各个项目的审计组成员、项目进度、完成时限等信息。二是主动公开审计成果,向鞍山市审计局和市纪委监委报送审计报告32份,移交移送案件线索15条,全年编发审计信息13篇,编发审计要情8篇。三是主动公开审计工作流程,在局机关醒目位置通过展板公开审计工作流程,让被审计对象了解审计工作,保证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合法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流程,明确答复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与内容,确保用词准确、规范。2022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按照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分类管理,存档备查;按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我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栏”“LED大屏幕”“宣传展板”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并对发布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定期督查落实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二是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意识水平。积极参加市级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丰富知识、提高认识、增长本领。三是深化考核考评,提升工作成效。根据第三方机构测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情况,不断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和落实推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在促进法治政府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
    000000

    00000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对审计政务公开认识仍然不足;二是审计政务公开的方式单一三是审计政务公开的手段总体落后。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对审计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主动公开审计在促进政令畅通、维护制度权威、推动改革发展以及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局机关内设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对网站栏目的内容保障责任,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落实规范行政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要求,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限,确保公开规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海城市审计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