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5:05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 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做好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编制形成了《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促监管,以公开强服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力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6条,涉及食品安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抽检监测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开展信息收集、规范信息发布、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有效提高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实实在在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更好地为民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关注热点,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目前,设立了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官方账号4个发布平台,有效扩大了信息发布受众面,增强了市场监管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局领导分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二是积极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局办公室、监察科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及时评议,提升满意度。及时开展社会评议活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420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35
    行政强制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36.777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 0 0 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 0 0 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000 0 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 00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 0 0 0 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 0 0 0 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 0 0 0 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0
    2.重复申请 00 0 0 0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0
    3.其他 0 0 00000
    (七)总计 0 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31621545100450001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仍然存在认识不足、意识不够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政策解读需重点强化。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形式加强解读。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不足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社会热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的关注关切,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执行”“管理”“服务”信息和“事前”“事中”信息的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和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促进信息公开成为行为自觉,及时规范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解、表格、视频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途径,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