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2024年度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储备的批复
时间:2024-01-22 11:43来源:农业农村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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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
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利用各级衔接资金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的资金,做好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现将海城市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储备批复如下:
一、批复情况
海城市共批复2024年度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储备6个,规划总投资156万元。
二、相关要求
要充分发挥县级项目库的作用,聚焦乡村建设行动任务,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加强项目库建设的督促指导和跟踪监测,不断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要严格执行《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扶贫办发[2018)48号)文件精神,对项目动态进行全面公告公示。
中共海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