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市政府召开十届四十二次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会议要求,综合各相关部门所提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要对涉及的数据,根据各项工作的序时进度及时更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要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征求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城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报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情况报告》。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清单,一项一项抓细抓实,抓出成效。针对堵点、难点问题定期开会研究,采取积极有效对策,积极主动推动工作落实。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
列席会议人员:
市政府相关部门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