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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海城市菱镁矿山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时间:2024-04-11 08:46来源:自然资源局作者: 点击:


    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菱镁矿山领域的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菱镁矿山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秩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菱镁高质量发展监督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菱镁矿山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的政策。由市纪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本办法。现将《海城市菱镁矿山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解读材料》(见附件)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在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现场反映等方式,对该办法进行咨询及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海城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

    邮政编码:114200

    联系电话:0412-3201191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件:

    海城市菱镁矿山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海城市菱镁矿山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