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镇金润家园东侧地块(HC-NT-2024-R、S-21)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王石镇代千村地块(HC-WS-2024-W-33)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温香镇前湖村地块(HC-WX-2024-M-32)规划条件已经海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2024年10月22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海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特此通告
1.南台镇金润家园东侧地块(HC-NT-2024-R、S-21)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附图
2.王石镇代千村地块(HC-WS-2024-W-33)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附图
3.温香镇前湖村地块(HC-WX-2024-M-32)规划条件附图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