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教育局面向2025届毕业生 校园招聘签约公告
    时间:2025-01-10 18:02来源:教育局作者: 点击:

    海城市教育局面向202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海城市教育局面向202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合格人选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合格人选

    现将面试合格人选公布如下(详见附件)。根据现场签约情况,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以上面试合格人选均有可能成为拟聘人选。

    二、签约时间及地点

    现场签约时间:2025年1月11日上午8:30 (8:20签到)

    现场签约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报告厅(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线上签约时间: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7日(7天)。

    三、签约方式

    定岗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应聘者。

    选岗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符合学历要求的岗位,涉及选岗的考生仅限在招聘计划中选报一个岗位,选择机会仅限一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选定聘用岗位(不超过3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选定聘用岗位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及其它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定岗岗位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选岗岗位则在符合剩余岗位学历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的,取小数点后第三位,仍同分者,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优先选择岗位。如有递补,另行公告。

    四、相关要求

    1.本次签约采取现场签约与线上签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现场签约时,拟聘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2.请符合签约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签约现场,确定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签约。

    3.请考生保持通话畅通,因沟通不畅未能签约,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需在2025年9月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考生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因违纪和受到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如考生单方违约需向用人单位赔付违约金3万元。

    5、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附件: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城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