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部署,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3〕74号)文件的号召,构筑与海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对外交通系统发达、内外衔接紧密、城区道路系统完善、公共交通系统便捷,慢行系统连续,城区停车系统灵活,货运交通有序,交通管理系统现代化”的可持续、协调、一体化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海城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已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工作。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规划》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及电话咨询等形式向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5月19日
二、公示地点
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反馈方式
邮箱:hc3280460@163.com
联系人:包红 联系电话:13020334177
附件:海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