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4〕24号〕和《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鞍自然资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市相关工作部署, 海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了《海城市2025年第2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及电话咨询等形式向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7日
二、公示地点
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反馈方式
联系人:张营营 联系电话:3303394
附件:《海城市2025年度第2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