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日期:2025-06-04 14:50 受理单位:海城市公安局
信件内容:
端午节期间,我带孩子随先生到海城探亲,行至百汇香山小区附近,我们推着婴儿车走在人行横道上,身后有车突然鸣笛要求让路,因为人行道上划有车位,但因人行道上已挺满车辆,难以推婴儿车让路,且我们是走在人行道上,属于正常行走,故没有及时避让,此时后方车辆继续大声鸣笛,孩子受到惊吓,哭闹好几天。 对于人行道划车位,此番做法,能理解是为了缓解停车压力,可是行人的权益如何保障,车辆行驶在盲道上,盲人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面对这种情况,属实不知道我们还能在哪里走路,缓解停车压力是一件好事,但是不应侵害行人行走的权益。 建议寻找更为权宜的方式解决问题,充分保障各方权益。
回复:
网民您好。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诉求人联系,向诉求人了解事情详细经过,诉求人表示现婴儿已无异常,建议交管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工作。交管部门向诉求人表示,现海城市正在对各个交通流量较大的无信号灯(临时信号灯)路口进行信号灯安装施工,同时对相关配套设施进行补齐,届时将从根本解决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问题。
回复人:海城市公安局 回复日期:2025-06-12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