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制定了《海城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指导意见》并于7月21日起在网站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意见征求期间,阅读点击量102次,收到网站意见征集0件、电话反馈意见0件、现场反映0件,未收到意见建议。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