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鞍人社[2024]19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412-3308651
附件: 2025年8月海城市新增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公示名单
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