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备案公示
    时间:2025-10-30 09:23来源:卫生健康局作者: 点击: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将以下新设置的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海城市卫生健康局据实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机构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海城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海城市中街北路26号

    邮政编码:114200

    联系电话:0412-3162960

    特此公示。

    附件:医疗机构备案信息

    海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