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城市十届四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1-04 07:42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作者: 点击:

    于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免费体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建立专项体检机制

    依据《全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孤儿每两年体检一次,并且资费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如调整为一年一体,体检费需本级承担,下步,我局将按照提案建议力争争取到足够稳妥的资金来源,以解决体检频次增加问题。

    二、保障体检经费

    依据《全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孤儿体检经费由上级全额拨付,散居孤儿由属地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集中供养孤儿由儿童福利机构负责。针对一年一检的建议,下步我局将通过协调市财政、安排市慈善总会募集社会善款等形式,看能否取得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完善体检服务体系

    下步,我局将协调定点体检医疗机构,逐步提高孤儿体检环境,根据儿童年龄、性别、医疗水平发展等情况,适时调整体检项目,并选派亲和力强、擅长与儿童沟通交流的医护人员,为我市散居孤儿提供一个温馨的体检环境。我市从2024年开始为孤儿进行体检,每次体检结束后,对体检结果都会建档立卡,针对存在病患的孤儿,体检医疗机构会及时将体检结果报告给当事人及其监护人,确保其尽快进行治疗。

    综上所述,儿童福利工作关乎国家的未来,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始终将儿童福利工作放在极其重要位置,将不断完善、提高我市儿童福利工作水平,随着工作逐渐成熟,孤儿体检一定会越来越全面。

                                海城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