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城市十届四次会议第26-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1-04 07:48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作者: 点击:

    齐莹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公共厕所供给保障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背景与问题的重要性

    你提出的公共厕所数量不足、卫生不佳、设施老化、标识不清及管理缺位等问题,切中当前城市公共服务短板,反映了广大市民的现实需求。公共厕所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关键环节,其建设与管理水平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我城乡管理事务中心高度认同您的观点,并将此议题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持续推动改进。

     二、针对性措施与阶段性进展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城乡管理事务中心已采取以下行动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科学规划布局优化

    重点加强交通枢纽、商圈、公园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厕位配建标准,推广“15分钟如厕圈”理念。

    2023年已完成新建公厕7座,改建14座老旧公厕,旱厕改水厕,增设无障碍通道、第三卫生间、儿童洗手台等设施,投入专项资金291.85万元,其中30%分布于老旧小区和城乡接合部等薄弱区域。2024年已全部投入使用。

    2025年计划新建10座公共厕所,2座旱改水,计划11月底投入使用。

    (二)卫生管理与品质提升

    推行“所长制”管理模式,明确每座公厕的责任人,实施“日巡查、周抽查、月考评”机制,确保清洁频次达标。

    (三)标准化标识与信息化引导

    制定《城市公共厕所标识系统技术规范》,统一图形符号、字体颜色及安装高度,2024年已全面推行。

    (四)长效监管与公众参与

    建立“市民监督员”制度,开通12345热线及线上平台投诉渠道,2024年累计处理相关诉求43件,办结率100%。

    将公厕管理纳入文明城市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第三方暗访评估并公示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公厕建设维护和保养专项基金。

    深化精细化管理,制定《公共厕所运营服务标准》,细化保洁、消杀、设备维护等流程规范。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文明如厕”理念,鼓励市民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环境。

     

    海城市城乡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