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城市十届四次会议 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1-04 07:48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作者: 点击:

    李  广、闫峻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镇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解决业委会成立难、召集难问题。

    物业行业发展模式应当遵循业主自治管理、专业服务、社区治理、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就至关重要,业委会是沟通广大业主、社区建设的“桥梁纽带”,我市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相对滞后,大部分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漠不关心,随波逐流,约束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等事项意见始终不能有效开展,所提出诉求仅仅代表个别业主个人意见,无法体现广大业主意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成立工作。”要求党员业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加业主大会,引导和鼓励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参与业主委员会委员遴选,倡导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任业主委员会主任。

    二、部门职责进小区

    现代社会的宣传效应不能忽视。现代物业管理,应走出行业的狭小天地,走上社会的广阔舞台。一方面通过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物业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另一方面,鼓励行业内文字驾驭能力较强的同志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引导业主明白消费,让广大业主了解物管、理解物管,进而支持物管,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正面客观的宣传物管带来的好处,引导广大业主接受服务就要缴纳相应费用,避免因缴费率的降低,迫使物业企业降低服务标准,进而恶性循环。

    同时,以属地政府为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及发改、公安、物价、工商、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为辅助,按照职责分工对物业小区管理服务进行监管,凝聚部门合力,发挥社区作用,实现共管高效,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建立考核机制。

    强化监督考核。按照《海城市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考试实施方案》对住宅项目基本服务进行日常实地考核,主要包括:管理运作、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秩序维护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消防与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公安、消防、城市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社区)等部门工作方面。物业服务项目考核排名在后10位的,一是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管中,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二是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提醒、约谈、告诫;三是告知相关部门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和表彰奖励的资格;四是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建议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在自由裁量范围内从重处罚;信访诉求居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由住建局物业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所属镇(街)议定上报市政府,建议公安执法部门配合将其清除我市物业市场。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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