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5年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已经完成核实验收,达到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标准。现对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合格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和作业面积有疑义,请及时在公示期间提出。
联系电话:0412-3224399
附件:海城市2025年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明细表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