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日期:2025-11-10 16:08 受理单位:海城市教育局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我与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27日向博旺教育机构交款2000元学费和一百元报名费 但这期间我并未到所谓的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学校也并未给我发放书籍本人家庭困难 要求博旺教育机构退还2000元学费 博旺教育机构电话15941210102。
回复:
网民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海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人进行实际情况了解,并与博望成人教育培训学校进行沟通后,并责成博望成人教育培训学校办理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协商退费相关事宜。 退费原因:您2024年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被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到2025级专科畜牧兽医专业,本人已经在校就读一年并且参加学校组织的网上学习及学期考试,由于本人身体原因及家庭困难导致本人无法完成学业,现本人申请全额第一年学费2000元,由于学校有相关学生退学申请流程,学费不能全额返还,考虑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余款由海城市博望成人教育培训学校11月14日承担返还。经回访,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的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认可。
回复人:海城市教育局 回复日期:2025-11-14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