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日期:2025-12-02 14:47 受理单位: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信件内容:
位于二号楼入口东数第一个门市房长期在门前堆放杂物,为个人方便现已在其门前擅自搭建封闭棚体,占用了门前公共区域,改变了原建筑外立面。该搭建物使用金属骨架、透明塑料板固定封闭,形成了私人可使用空间,属于固定结构,已远超日常临时遮雨棚的范围。 同时屋内使用煤炉取暖,存在安全隐患。 投诉诉求:未取得许可擅自搭建、改变外立面或在公共区域建设构筑物的,属于违法建设,应当依法予以拆除。
回复:
网民您好,经现场调查,诉求问题属实,封闭棚体的材质是金属架和塑料布,作用是取暖。经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承诺待寒季过后自行拆除。我局现场依法依规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其房屋交易产权进行暂时冻结,待其自行拆扒后给予解除冻结。
回复人: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日期:2025-12-07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