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西柳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3 13:56来源:海城市西柳镇作者: 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做好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形成《海城市西柳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大厅的电子屏幕、户外公开栏和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镇未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我镇共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大厅电子屏、户外公告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设立西柳镇政府官方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3个平台,发布政务相关信息及普法信息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依据《海城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考核要求,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政务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部分内容信息公开不够细化,政策解读不够细致; 2、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3、信息平台建设水平还需提高。

    改进情况:1、提升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对于政府公开的信息内容,加大政策解读深度,采用图文解读、平台发布、案例分析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增强政策的可读性;2、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能力与信息审核能力;3、进一步学习信息平台建设和基本维护知识,提升自身的平台日常维护水平,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及时公开、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