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7 10:27来源: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做好 202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编制形成了《海城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农业农村局在海城市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95条,行政处罚37条,行政强制0件,依申请公开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农业农村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农业农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5年,利用公告栏、宣传栏、电子屏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3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综合室为牵头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对全局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格式、保密审查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审核流程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销号。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留言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能力建设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业务交流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业务能力和保密审查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37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部分公开信息以程序性、结果性内容为主,对政策制定背景、执行过程、数据解读及农业专业性较强的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充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精细化信息需求存在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与效果有待增强。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呈现,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典型案例、在线访谈等通俗易懂形式不足,解读的针对性、亲和力和传播力有待提升,影响政策知晓率和落地效果。队伍建设与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力量相对薄弱,部分业务科室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培训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内容质量。围绕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农村改革、惠农补贴、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制定并动态调整重点公开事项清单。加大涉农产业发展数据、农业技术推广、监管执法结果等信息的发布力度,增加实质性内容供给。

    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增强传播实效。建立健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审签、发布机制。针对重要涉农政策,组织专家、业务骨干开展“线上+线下”宣讲,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到达率。

    三是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配强工作力量。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推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