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2-06 09:38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作者: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海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着力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围绕中心工作深化公开。 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10条。

    2. 规范执行法定公开内容。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人事任免、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市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要求进行政策解读。

    3. 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材料14篇。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群众诉求,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等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41231次。

    4.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督促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中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编制完成了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申请接收与办理。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生态环境、物业管理等领域。所有申请均按照《条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12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1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诉讼0件。

    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12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10件。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 健全管理制度。编制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单位的审查责任和程序,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2.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查责任和程序,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及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

    3. 推进信息化管理。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加强信息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方便公众查询和利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 强化政府网站主平台作用。 持续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页面设计,提升搜索功能,加强日常运维和安全防护,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网站全年访问量达3555491人次。

    2. 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对市政府所辖部门和镇(街道)主办的政务新媒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强内容建设与日常监管,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3. 拓展多样化公开渠道。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各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等渠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2. 开展学习培训。 组织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市举办的业务培训3次,参训207人次,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 完善考核评价。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日常督查和年度评估。

    4. 回应社会评议。 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512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3073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33574
    行政强制1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424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98
    3800004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3538000017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2000002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4000000

    1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000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12000000120
    (七)总计3983800004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21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已采取以下改进措施:通过与鞍山市信息中心的密切沟通和联系,已经大幅度调整了栏目,网站栏目设置已经得到优化。通过公考招录,政务公开室补充了一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公务员,人员队伍得到了加强。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形式多样性和通俗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需加强。

    2. 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持续巩固。

    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1. 探索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解读的形式创新

    2. 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动态更新,抓好重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3. 继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使政务公开室新进工作人员尽快适应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的鞍山市和海城市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共承办建议53件、提案48件,除涉密或敏感内容外,均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全文公开办理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