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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六巡察组正式进驻海城市委办公室 开展巡察工作
    时间:2026-03-09 14:42来源:市委办公室作者: 点击: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在市委办公室召开巡察动员会,于3月9至5月15日对市委办公室开展常规巡察。会前,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于久博主持召开与海城市委办公室主任王兵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于久博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王兵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同志,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海城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海城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监督室负责同志,市委办公室机关及档案馆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巡察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纠正政治偏差,督促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握“民之关切”,贯彻落实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

    巡察组指出,要坚守职能定位,把握工作重点,坚决把政治巡察要求落到实处。主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围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重点,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市场主体困扰、政策不落实、严重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

    巡察组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巡察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是为了进一步找准改进方向,促进工作发展,是内生动力与外部推力有机结合的过程。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责任。希望市委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端正态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市委办公室表示,巡察工作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海城市委办公室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始终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状态接受巡察。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全方位、无条件地做好配合工作。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深入整改,全面提升“三服务”工作水平,全力以赴为海城市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城篇章贡献力量。

    市委巡察组将在市委办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诉求渠道:专门值班电话:0412-3229644;专门邮寄地址:海城市兴海街道恒山街档案馆大楼,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六巡察组,邮编114200;专门电子邮箱:ZGHCSWXCB@163.COM。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12日17时。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事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