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海城市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等有关规定,拟编制2026年度海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海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
一、征集内容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征集时间
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0日
二、有关事项说明
征集时间截止后,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司法局,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和重要工作,对征集对到的建议进行梳理和论证,形成2026年度海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按程序报请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征集方式
欢迎各单位、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围绕上述征集建议事项范围提出建议。如有事项建议,请填写《2026年度海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邮件请注明“2026年度海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hc3605789@163.com
联系电话:0412—3605839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