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法律顾问律所的公示
    时间:2026-04-07 10:22来源:司法局作者: 点击:

    2026年317日,海城市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海城市人民政府、政府部分部门法律顾问选聘公告》,组织遴选外聘法律顾问,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评审考察等程序,拟聘任辽宁日泽律师事务所海城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辽宁海清律师事务所、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辽宁盈夏律师事务所为海城市人民政府部分部门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请向海城市人民政府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对有异议且经查证问题属实、影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聘用程序。

    监督电话:0412-3605839

    邮箱:hc3605789@163.com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